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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件—情境视角分析网络事件共性

作 者:姜利标 邢婧宇       来 源:社会发展研究

拙作《“殊异同归”:事件—情境认知框架下的共性呈现》有幸发表于《社会发展研究》2021年第2期,感谢编辑部给予机会,让我们能够得此机会回顾成文过程以及研究发现,忐忑之余倍感荣幸。

一、写作动机和对象框定

《“殊异同归”》这篇文章的写作动机,可以说源于2017年我在《青年研究》上所发表的《现实事件、网络话语和双重表达:基于庆安事件的考察》这篇文章。如果说《庆安事件》这篇文章主要聚焦于一起具体的网络事件,然后借助社会学视角来看待网络事件所呈现出来的发展性变化以及事件背后所存在的隐藏性规则的话,那么《“殊异同归”》这篇文章主要思考的问题则在于,为什么不同的具体性、个体性事件经网络平台发酵之后可以转化成为公共性、普遍性的事件?这些事件在转化过程中是否存在可以归类认知的共性?如果存在,是哪几个方面的共性?正是带着这样的想法和动机,我们在2018年年初就开始有意识地关注一些在当前社会发展环境下具有影响力的网络性事件。不过在关注的过程中,有两个问题直接横亘在我们面前:第一,什么样的事件属于我们所理解的有影响力的、普遍性的和公共性的事件?第二,退一步讲,我们视为有影响力的、普遍性的和公共性的事件,在他人眼中是不是也能产生同样的认知评价?其实这两个问题说白了,就是在纠结关于公共事件主观和客观评价的认定标准。

首先,针对第一个问题,我们查阅相关传播学、新闻学、管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关于公共性事件的界定,进而将“公共性事件”理解成为“在博客、微信、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媒介上掀起的网络维权、网络反腐、网络民间救助等活动,引起广泛网络讨论进而对涉事主体以及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事件是否牵涉媒介平台的介入,成为我们筛选网络事件对象的重要标准之一。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思路,则相对来说有点棘手。它不仅仅涉及到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经验认知差异,同时还涉及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知识范畴差别。由于网络事件的研究主要聚焦在传播学、新闻学和管理学领域,所以当我们选择从社会学视角来关注该类型事件时,仍然绕不过这些领域已取得的一些成熟化观点。这点也正好成为本研究得以有效进行的启示,即如果我们能够借鉴新闻学、传播学抑或管理学的规范化事件界定标准,那么也就意味着关于事件的共识化问题就能迅速得到有效解决。正是带着这样的问题处理思路,我们在查阅文献的过程中将研究对象框定在喻国明老师所主编的《中国社会舆情蓝皮书系列》连续性年度报告上。

该蓝皮书自2010年4月起至2017年12月,先后八次发布了年度网络事件舆情报告。而其中事件的入选标准,则依据该事件所产生的网络舆情指数而定,即由某一事件呈现的信息文本总数、每日平均数、占比数、不同网友之间的分布以及不同意见分布情况五个指标数值构成的定比指标,反映和衡量某一事件受众关注的强弱程度。如果某事件的舆情指数达到90分及以上,则意味着该事件在网络上的点击率、评论数和网民情绪共振度等指标水平较高,也代表该事件是全年所有网络事件中最受网民关注、网民反映最为强烈的事件。鉴于该报告对网络事件搜集的权威性,我们随后就直接以该报告所列入的事件为研究对象框,进而大幅节约了接下来所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二、方法操作和资料搜集

当确定好大致的网络事件范围之后,我们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针对框定的事件库进行资料收集。由于蓝皮书这八年来所收集到的舆情指数在90分及以上的事件总共有262起,考虑到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并不是每一起事件都是透明且都详尽地呈现在我们研究者面前,所以将262起事件全部纳入分析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分析状态。因此,在随后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必然会对262起事件再一次进行遴选。这时,事件的遴选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事件的尾声状态与初始状态相比,是否存在扩大、强化、反转等强烈的对比反差结果;第二,这种对比或反差结果的形成,是否依赖事件卷入媒介平台后的网络舆论助推?如果样本框里的事件满足两方面的遴选要求,则纳入接下来的案例分析对象框里。反之,该事件仅作为网络平台的一起独立事件而被剔除掉。

另外,考虑到网络事件能被媒介平台留痕且被持续关注的特性,本研究将2018年1月1日设为相应事件的数据收集截点,具体从网络事件、信息受众和事件治理三个维度来进行加工和处理。其中,网络事件维度主要侧重于搜集事件的指涉话题、事件性质、活跃天数、首发主体、首发场域和总体舆情指数六个方面的基本指标情况;信息受众维度则主要从网民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和地域结构的物理特性来进行描述;而事件治理维度则主要从事发后多久治理、治理主体级别、治理策略、公众反应程度、治理前的舆情、治理中的舆情和治理后的结果七个层面来进行考察。

与此同时,考虑到有些事件在资料搜集过程中的模糊性和困难性,本研究也顺便借助百度指数、蚁坊软件、新浪微舆情、人民网舆情数据和知微事见等舆情监测平台,对事件进行逐一建档并相互补充和整合相应平台的事件数据。具体而言,网络事件维度中的活跃天数指标和信息受众维度中的指标主要以百度指数里的整体趋势、搜索时间、地域分布和人群属性等功能模块搜集为主;网络事件维度中的其它指标和事件治理维度中的指标则主要建立在蚁坊软件、新浪微舆情、人民网舆情数据和知微事见平台补充进来的数据整合基础之上。通过这些具体方法的操作和处理,剔除那些完全无法搜集到指标信息的具体性事件,最终确立起了本研究所分析的74起网络事件集。

三、研究维度和分析发现

虽然以事件为中心的研究范式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具体网络事件的发展轨迹、话语表达、现实起源以及网民如何围绕事件而行动等问题,但这些研究过于局限在事件自身的独特性和具体性层面上,从而没有留意在已经发生的、引起网民广泛关注的网络事件集中寻找事件性质、发展机制和特定情境之间的共性认知维度。网络事件研究不仅需要揭示事件演变的形态特性和发展轨迹,同时还需讨论事件得以发生的情境空间何以可能。只有将事件和情境两者结合起来考虑,我们才能形成对一起起具体事件的深化认知。因此,本研究在过程性事件研究范式的形态特性分析以及指涉性事件研究范式的现实情境分析基础之上,构建起事件—情境认知框架,进而从网络事件的重合特性、演化机制以及情境空间三个相互关联的维度来寻求具体网络事件集的共性图景。

首先,在网络事件的重合特性层面上,网络事件的发展并不排除会受到网络平台的恶意炒作抑或数据引流的影响。不过,伴随网络事件细节呈现的更加具体和完整,平台炒作抑或引流的动机就会浮出水面,进而让该事件成为一起不受网民待见和关注的事件。而有些事件之所以仍受网民长时段的热议和关注,其实很大程度上与事件自身所潜藏的特性有关。因此,被遴选出来的74起事件即使在素材细节上存在彼此的不同,但这些事件之所以成为公共性事件,某种程度上仍与“事件自身的焦点化话题、多元化的受众主体以及延后化的信任心态”拥有密切关系。也就是说,这三个层面成为这74起网络事件的形式共性所在。

其次,在网络事件的演化机制层面上,当网络事件从一起具体事件转化为公共事件时,事件性质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事件自身扩大化和延伸化的发展进程影响。其中“扩大化”是指,网络事件的传播范围和影响群体将不再局限于事件发生时的特定情境,相反它们会在一定周期内扩散到其它的空间领域;而“延伸化”则更多强调受众往往并不满足于关注事件发酵的表层信息,他们会透过事件自身追究它背后所牵扯的社会问题。通过对74起网络事件的舆情变化分析发现,这些事件之所以会朝扩大化和延伸化的方向发展,实际上很大程度与事件本身片面情节极化、私人情感移置以及焦点借口游离的蜕变机制拥有密切关系。正是受益于事件自身发展进程中的三种机制,一起起具体事件才具有性质蜕变的可能性。建立在三大事件类别里的随机个案机制分析,实际上内含在每一起具体事件的发展演变进程之中且交叉推动着事件性质的发展变化,从而成为网络事件的相似发展机制。

再次,在网络事件得以发生的情境空间属性层面上,不论事件性质怎么变化,公共性事件仍是社会情境里所发生的事件,事件的发展仍没有脱离它所置身的社会情境,事件仍属特定社会结构背景下所发生的事件。事件之所以能产生相应的社会影响效果,离不开事件所发生的社会情境以及情境中的生活主体。也就是说,正是借助多元化、开放化的技术平台以及个体所拥有的自由的行动表达权利,事件才得以进入大众所关注的视野并最终发展成具有社会性影响的公共事件。

四、研究之外的方法反思

当来自庞大网络平台用户的高频次互动行为发生在虚拟空间时,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性事件便产生了蜕变成公共性事件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任何一起不起眼的事件,只要触及到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焦点话题,且事件在媒介平台发酵后就会存在事件形态特性重合的可能性。因此,互联网时代下的网络事件研究需要重新审视事件背后的深层次特性以及事件与其它事件之间的潜在关联共性。实际上对该问题的延展性讨论,必然会涉及研究者到底该如何从方法层面来反思网络事件的深化分析。就这篇文章的行文经验和认知感受来看,方法层面上的升华感受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

第一,当日常生活中那些被个体所关注的事件很难再称为具体性事件时,也就意味着事件已完成了从具体性事件向公共性事件的蜕变。如果我们还是遵循单一事件的分析方法,可能就无法完成一项有价值且有穿透力的研究分析。反而这时更多应该考虑的是个案比较法抑或多案例分析法,从个案比较抑或多案例分析的尝试中深化对网络事件的认知。

第二,本研究所关注到的媒介事件毕竟是网络平台所酝酿出来的事件,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对平台信息的整理和搜集。单从资料搜集的便捷性和效率性来看,可能大数据抑或python应该是目前最适合这类主题的研究方法,但这种现状并不代表传统的研究方法理念就已经过时抑或就该被遗弃。殊不知方法只是研究过程中的一种手段,任何方法都只是为最终的研究目的而服务。除非我们是在追求具体方法抑或方法论层面上的讨论。显然,本研究以及社会学的大多数研究并不是奔着这样的目的而去。另外,即使我们在研究过程中能够运用高效的方法搜集到素材,但后期资料处理还是需要研究者去加工、分析,还是需要研究者的创意灵感和想法才能将既定的资料用活,所以本研究在方法层面上的第二个感触就是:传统的研究方法理念依然可行、依然具有相应的魅力价值。因此,在合理且规范地沿用、借鉴既有方法的过程中,如何寻找有洞见的思想观点才应该是网络事件研究所应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