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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众参与研究报告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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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的研究发现:

  1、公众对政府评价整体上升。与去年相比,公众对政府的评价基本上都有所上升。特别是在有关“公共服务成效”的评价上,持有正面评价的比例都有3到8个百分点的大幅上升。在其他方面上也都出现了1到2个百分点的小幅上升。公共服务评价得分的提高,应与近年来政策的民生转向有很大关系。总体而言,那些公众对政府评价较高的市区中,认为社会和谐的比例也较高。这进一步揭示出,公众的社会感受与其对政府的评价有着非常高的相关程度。

  2、公众对政府评价在不同城市间差异很大。以“政府愿意听取老百姓意见”题项为例,最低的市区仅有11%持赞同态度比例;最高的市区有有79%持赞同态度比例。再以"政府的服务贴近我的需要"题项为例,最低的市区仅有20%持赞同态度比例;最高的市区有91%持赞同态度比例,市区之间的比例差异很大。

  3、收入提升对于政府评价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在控制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人均收入对于政府评价仍然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这说明经济发展仍然是提升公众对政府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4、外来人口比例高的城市中,公众对政府评价相对较低。在没有控制公共关切和社会互助的情况下,外来人口比例对于政府评价的作用是负向的,即外来人口比例较高的城市得到的评价相对较低。更进一步的分析表明,外来人口比例较高的城市得到的评价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城市中公众的公共关切程度和社会支持程度相对较低。

  5、公众的需求层次和对政府的期望在不断提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对于政府评价的作用是负向的,而且极其显著。这说明城市居民的教育程度越高,其需求层次也相对较高,那么对于政府评价的标准往往也就相对较高,对于同等政府绩效给出的评价往往较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提升,公众需求层升也在提升,政府工作也必须与之相适应。

  6、公众的组织性参与比例水平仍然不高。仅有20%的人过去半年中参加过社区举办的活动。反过来讲,社区生活至少在近4/5的公众那里是根本缺失的。如何有效提升公众的社区生活参与,目前来讲仍然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参与比例最低的是对群团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参与比例,参与过工会或共青团等传统群团组织活动的人数比例为12%,参加过社会团体、公益组织活动的人数比例分别为9%。与以往数据对比,中国城市公众参加社会组织的比例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虽然从绝对数量来看仍然不高。

  7、公众的公共关注和社会支持情况有待提升。从结果来看,非正式社会参与的比例高于正式的社会参与。在社会支持的测量中,表示“生活中遇到困难,我总能及时得到帮助”的比例为42%,略高于五分之二。在对公共事务的兴趣上,超过一半的人(56%)表示“自己经常和朋友讨论社会上的问题”。认为自己在困难时能够及时得到帮助的居民仅仅略高于五分之二,这表明社会支持的整体情况仍然有待提升。

  8、公众的公共关注和社会支持成为影响对政府评价的最重要因素。分析表明,那些得到公众较高评价的城市中,往往也是公众对于公共事务有较强兴趣的城市,往往也是公众生活具有较多的社会支持的城市。这种关联成为了对政府的评价中最稳定、最重要、最显著的影响因素。

  9、组织性参与对于政府评价的影响是间接的。分析表明,那些社区居委会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较高的城市中,政府得到的评价相对较高,但这种联系并不显著。更进一步的分析表明,社区居委会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对于政府评价的影响,主要在于这种参与会促进公共关切和社会互助,进而间接着影响到政府评价。反而言之,那些没有能够成功促进公共关切和社会互助的社区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也就不会对政府评价形成任何影响和作用。

  10、组织性参与必须立足于社会土壤。数据显示,社区参与的效果取决于当地的社会互助程度本身。在那些社会互助程度较高的城市中,社区参与本身往往会对于政府评价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在那些社会互助程度较低的城市中,社区参与本身对于政府评价的影响就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