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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公民社会与推进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

作 者:朱 涛       来 源:原创

  近年来,国内外有关公民社会的研究频出,国内也曾兴起一阵讨论热潮,一时间,公民社会成为一个时髦的学术词汇出现在各个场合。但在热闹之余,却需反思。从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角度,以及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实践而言,更有必要认真审视公民社会的概念及其指向,在反思中推进适合中国国情的哲学社会科学的话语体系建设。

  公民社会译自“Civil Society”,最早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原初含义是作为一种政治共同体的“城邦”(Polis)。西塞罗于公元前一世纪将亚里士多德的“Politike Koinonia”转译为拉丁文“Civilis Societas”,指“一种区别于部落和乡村的城市文明共同体”。这一译法后来指代在欧洲封建体制外出现的商业城市文明,并译为英文的Civil Society。欧洲近代早期自由主义思想将Civil Society与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相区分,具体是指与自然状态相对的政治社会或国家,而不是指与国家相对的社会。不过,后来黑格尔将Civil Society与国家概念相分离,且在他的概念系统中,国家占据着比“civil society”更崇高的位置。换句话说,当人类的伦理生活脱离了初始阶段,但还没有进入高级阶段(国家)时,人类生活在“Civil Society”中。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Civil Society概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马克思,1995:32)。马克思在Civil Society中,看到了阶级、剥削、不平等、冲突,看到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资产阶级为自己的灭亡准备掘墓人——无产阶级(王绍光,2014)。

  Civil Society被引介入中文世界后,早期曾被翻译为“文明社会”,从人类文明进程的意义上说,这是一种与野蛮状态不同的社会形态。而台湾学界一般将Civil Society翻译为“民间社会”,且指与国家相对的具有反抗和独立意识的社会。大陆学界则一般将Civil Society翻译为“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尤其是在“公民社会”的译法下,这是一片不允许国家公共权威涉足的空间(私域),也是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基地(公域),使其内涵和外延十分飘忽,带来了混乱(王绍光,2014)。事实上,从前文对Civil Society的简要追溯讨论可见,Civil Society与“公民”没有必然联系,当把“Civil Society”译作“公民社会”后,一些人望文生义,产生种种不切实际的联想,误以为“公民社会”是某种理想的社会类型,是重视与保护公民权的社会(王绍光,2014),甚至认为“公民社会”天然是对抗国家的。事实上,中国国情决定了国家和社会(含公民社会)的关系与欧美国家不同,当下中国的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应该是“良性的结构性互动关系”(邓正来,2002),用蕴涵对抗之意的“民间社会”、“公民社会”来指代 Civil Society,既不符概念本意,也不符合中国国情。

  自“Civil Society”以“公民社会”的提法进入国内的话语体系进行传播,大量的研究试图寻找或发现中国的“公民社会”,各种相关的概念也层出不穷,如非政府组织(NGOs)、非营利组织(NPOs)、草根组织(Grassroots associations)等;甚至有一些研究用“放大镜”的视角观察中国社会,将西方公民运动的理论简单套用到中国。上述种种现象,至少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很多研究对西方的Civil Society、公民社会的理论和历史缺乏全面的理解;二是国内学术界在自身话语体系建设上还是薄弱。针对前者,有研究剖析了西方“公民社会”的五种神话,即同质、圣洁、独立、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民主动力的神话,指出公民社会并不是一个理想的、人人平等的社会,是一个粗糙的神话(王绍光,2014),而马克思主义对阶级关系所做的犀利剖析至今对我们仍极具启发,即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必将造成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利益差别,利益差别可能导致利害冲突,利害冲突会引起压制与反压制的斗争。同时,就话语体系建设而言,公民社会这一提法在近些年的影响与传播,提醒我们需重视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作用,要注意加强话语体系建设。在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上,我们应该最有发言权,但实际上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在国际上的声音还比较小,还处于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境地。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习近平,2016)。近代以来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建立曾大量借用西方哲学社会科学中的术语,这种借鉴在学科初创时期曾起到积极作用,但有时也引起种种误读,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一些研究机械套用某些概念来观察当代中国的发展,如以公民社会是否发育来讨论中国当代社会,理论自主创新不足的同时,也深受既有话语体系的侵扰,影响了研究的深入。西方哲学社会科学的话语体系立足于西方历史文明与社会发展的现实,如果只热衷于引进,而不加区别地套用西方理论的术语、理念与结论,用西方的话语与思维来解读中国的各类社会发展现象,忽视中西之间的差异,将最终影响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生机与活力,甚至成为西方理论的中国注脚、中国案例。事实上,形成于西方经验基础之上以解决西方社会所遇问题的西方学术话语,如果不对其实行“本土化”,那么由此产生的理论成果也无法有效阐释并指导中国当代社会的发展与实践。因此,加强话语体系建设,就要建立一套可以准确反映中国当代风貌的思想和价值观念的话语体系,以促进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

  推进适合中国国情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需要对当前话语体系的现状有清醒的认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已大大增强,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也显著提升,已是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但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国际影响力却没有显著改善,在很多场合存在“失声”、“失语”,在国际学术界的话语权十分有限,“西强我弱”仍是世界话语体系的基本格局。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一些学术概念的引介存在“跟风”现象,简单套用、应用到中国社会。针对这一现象,习总书记曾指出:“对人类创造的有益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我们应该吸收借鉴,但不能把一种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当成‘唯一准则’,不能企图用一种模式来改造整个世界,否则就容易滑入机械论的泥坑。一些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可以用来说明一些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历程,在一定地域和历史文化中具有合理性,但如果硬要把它们套在各国各民族头上、用它们来对人类生活进行格式化,并以此为裁判,那就是荒谬的了。对国外的理论、概念、话语、方法,要有分析、有鉴别,适用的就拿来用,不适用的就不要生搬硬套”(习近平,2016)。

  推进适合中国国情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也要植根于当代中国社会的现实。在急速的变迁和发展过程中,中国社会的变化、中国发展的经验需要有哲学社会科学的总结和凝练,倘若没有现实的依托,不接地气,哲学社会科学就成了无源之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观察中国社会的各种新现象、新问题,不能简单的以西方话语、西方理论依托来论证“为什么没有”或“为什么有”的问题,而是要真正认清现象或问题的本质,坚持问题导向,研究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真问题,而不是伪问题。同时,植根现实,也要注意问题的脉络性,不能忽视中国社会特有的历史传统、文化价值观等,需将话语体系的建设适应于中国的语境。

  推进适合中国国情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还要形成理论提炼,向国际社会和大众有效传播。话语传播是世界各国加强自身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哲学社会科学不能自说自话,理论建构是否成立、话语体系是否建立,需在国际社会的话语竞争场域中进行检验,并发出“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同时,哲学社会科学的话语体系还要由学术语言有效转化为政治语言和大众语言,并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和熟悉,否则由理论指导实践而带来的推动力会大为减弱。可见,话语体系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对实践经验进行理论升华与提炼,并使其有效地面向大众,并最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中。

  参考文献:

  邓正来,2002,《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载邓正来,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马克思,199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王绍光,2014,《社会建设的方向:“公民社会”还是人民社会?》,《开放时代》第6期。

  习近平,2016,《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