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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及其化解

作 者:常满荣 刘 平       来 源:人民论坛(总第403期)
  
  

  【摘要】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背景下,我国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日益增多。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对其根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指出化解社会矛盾的路径在于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加快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有效合理的监督机制。

  【关键词】社会矛盾;利益诉求;监督机制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我国社会的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关系日趋多样化,当前人民内部的社会矛盾、社会冲突也明显增加。有效化解和预防各种矛盾,就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

  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因贫富差距引发的心理失衡问题严重。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改善。然而在现有分配体制下,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利益群体的收入差别日益扩大,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收入差距扩大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焦点。贫富差距不仅表现在收入上,还表现在财富分配、就业机会、医疗保障、教育不平等诸方面。当前,我国不同地区和居民间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并由此形成了恶性累积循环。当付出远高于收获时,国民就会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和利益剥夺感,进而引起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

  因漠视民主权利引发的干群矛盾频发。由于历史等诸多原因,“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在我国根深蒂固。在现实中,部分官员漠视人民的民主权利,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对百姓的正当要求不重视;部分干部工作作风粗暴、态度强硬,觉得自己“位高权重”,自己说的话不管是对是错,老百姓都得听。这种现象在我国基层比较普遍,也因此在一些百姓心里形成了一种“当官就可以拥有一切”的荒诞认识。这种现实本就引起了群众的极大不满,又进而引发基层的诸多矛盾。更为严重的是,在基层,只要百姓的利益受损,一些村民不问原因,直接把矛头指向当地干部。甚至有些时候,国家出台一项惠民政策,当地干部宣传此项政策时,群众经常持怀疑态度,对当地干部的不信任感很强烈,干群矛盾尖锐。

  利益诉求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当前社会成员的个体意识和自身权利意识的逐渐觉醒,他们更加注重自身的物质利益和其他相关利益。随着社会成员自身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强化以及国家对社会成员平等权利保护政策的相继出台,社会成员在利益诉求方面的需要越来越多。而当前,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诉求机制还不健全,民众的合理诉求在现实中时常遭遇尴尬。这样,一方面是对于基础民生问题表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重视,民众的诉求日益增加;另一方面则是民众诉求难以得到相应的解决。现实中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因农民土地被不合理征用而没有得到合理补偿,因某些不公平因素影响老百姓合法权益等纠纷越来越多。

  腐败蔓延引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降低。近年来,党中央每年都出台重大举措打击腐败,但仍遏制不住腐败的蔓延。腐败的本质是官员对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的滥用,侵犯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公众往往把官场的腐败归咎为对政府的整体不满,从而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极大地弱化了政府的公信力。

  当前社会矛盾的深层根源

  分配机制不尽合理。收入差距的形成,跟个人能力大小和努力程度的不同有关,但当前我国收入差距的主要根源在于不合理、不合法的分配机制。在当前的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呈下降趋势,政府和企业收入却呈快速上升趋势。与此同时,部分垄断行业收入过高也是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此外,我国的二次分配中,也存在诸多不公平因素,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就存在明显的“逆向调节”现象,工薪阶层是实际的纳税主体,而一些“非法收入”、“灰色收入”和“隐性收入”却无法纳入调节范围。

  法制化进程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协调。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领域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确实得到了很大提高。然而,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民主法制建设却相对滞后。现实中,重大决策领导独断专行,决策不透明现象非常普遍;在民主监督机制方面,人民对政府机关的直接监督作用不大;司法领域仍存在着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难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甚至侵犯民主参与主体的权利。可以说,民主法制建设滞后是导致干部与群众矛盾的直接原因。

  利益诉求机制不健全。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而当前,我国在解决社会矛盾方面的机制尚不健全,我国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受阻。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社会成员的利益主体表达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觉醒。而由于当前的利益诉求机制不健全,当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受损后,他们常常面临“无处申冤”的被动和尴尬局面,由此造成社会成员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现象逐年增多。

  监督机制不健全。腐败现象的产生除了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个人的思想根源之外,缺少有效的监督是主要原因。近几年来,我国的反腐败力度不能说不大,然而腐败现象依然层出不穷,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建立起对权力的有效合理监督。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展的事实都证明,在不受制约的地方,腐败现象最容易滋生。事实上,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势必会“过度膨胀”,当一种权力膨胀到大于一切时,一些官员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随便滥用权力,这种现实之所以有其存在的土壤,归根结底在于没有形成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

  化解社会矛盾的路径

  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收入分配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也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收入分配问题解决不好,会影响到老百姓的物质生活水平,更为严重的是,将会影响到老百姓的心理感受和幸福感。因此,化解当前的社会矛盾,必须把收入分配机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调整收入分配方面,应进一步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尽快打破垄断行业壁垒,放宽准入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同时,要加快制定合理的税收调节措施,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反向”调节现象,全力实现税收的真正作用。此外,还要尽快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收入分配调节器”和“社会发展稳定器”的作用,全力推动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

  加快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陆益龙曾表示:“法制的好处在于能够消除特权。”只有完善的法制,才能避免社会中的一些领域中的不公平问题。改变过去的人治理念和“有人就能解决问题”的不合理现象,只能依靠法制。事实证明,法制健全的地方,是百姓的利益得到最好保障的地方,也是不公平和特权理念无可藏身的地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的法律体系仍有待健全和完善。必须在体制改革、制度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不断探索,使经济社会生活出现的大量权利义务关系得到规范,将民众的权利意识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轨道,建立和完善各种规则和制度。

  进一步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在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形势下,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使各种利益群体的诉求都能够得到表达,预防、缓和、化解社会矛盾,就必须有健全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在相关制度设计上,增加公众参与的环节。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给他们提供合适的渠道和机会,借以表达其正当合理的诉求。当前,要建立矛盾的综合长效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做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以此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既让当前的矛盾及时得到化解,也让社会成员在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能够及时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建立健全有效合理的监督机制。当前,腐败现象致使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度明显降低。提高社会成员对政府的信任度,有效的监督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推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制约和监督权力、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举措。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凡是涉及社会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让各类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制度、政策和相关政策的实施过程、进展情况都能接受群众的监督,让政府做的每一件事都能让群众看得见。这样,既能有效预防腐败,也能让群众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还有利于有效化解干部和群众间的矛盾。

  任何社会都会有矛盾,我们所竭力建设的和谐社会同样如此。我国当前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矛盾涉及的利益主体复杂,覆盖面广。我们应着眼于建设一个存在矛盾纠纷但又能妥善迅速解决矛盾的社会。在历史的新起点,要从根源上化解这些矛盾,只有通过各方面特别是政府扎实有效的工作,围绕我国实际,既着眼全局,又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满足各个阶层的利益要求,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切实可行的思路,借以化解我国社会的突出矛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作者分别为河北政法学院讲师,北京陆军航空兵学院基础部政治教研室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