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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下)

作 者:秦晖       来 源:《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4期
  
  [提要] 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既不是被租佃制严重分裂的两极社会 ,也不是和谐而自治的内聚性小共同体 ,而是大共同体本位的“伪个人主义”社会。与其他文明的传统社会相比,传统中国的小共同体性更弱,但这非因个性发达、而是因大共同体性亢进所致。它与法家或“儒表法里”的传统相连,形成一系列“伪现代化”现象。小共同体本位的西方传统社会在现代化起步时曾经过“公民与王权的联盟”之阶段 ,而中国的现代化则可能要以“公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为中介。

  全文:1999 秦晖 “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