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吴莹(中国社会科... 来 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48期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部署。2011年10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再次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专家咨询和讨论,如何完善保障房分配管理也再次成为关注焦点。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和有效,应按照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办法进行相关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执行。
明确保障房建设“为了谁”
保障性住房分配应当严格准入制度,切实保障政策目标群体。在申请和获取保障房的过程中,一些特殊部门和个人凭借手头信息和资源,即使不符合申请资格,也能绕过监管程序,占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也有部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等资源丰富的单位以建经济适用房为借口,变相为职工提供住房福利。这些分配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使得保障房工程偏离了以人为本的根本出发点,大量公共资源的投入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要实现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首先必须明确“保障房建设为了谁”。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体系的两类主要住房,应满足具有不同住房需要和支付能力人群的需求。各地政府应当针对不同对象,如单身家庭、核心家庭、老年人家庭、单亲家庭等,综合考虑当地的收入水平、物价水平、市场租金、物业价格等多种因素,制定合理的准入资格,并依条件变化定期调整准入标准,从而使得有限的公共资源能够有效投入到确有所需的目标人群保障中。同时,保障房分配体系的完善还应当明确“依靠谁”的问题。这需要通过财政、税务、司法等多部门合作,建立全国性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确保个人与住房管理部门双方在个人信息和保障房供给与分配标准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和司法管制,杜绝违规操作。
避免保障房社区贫困化
保障性住房分配可建立多层次租金类别、多种类补贴方式,避免保障房社区的贫困化,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循环。由于收入和资产的限制,入住保障房尤其是廉租房社区的大多为低收入群体。很多地方政府出于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考虑,保障房建设用地一般都位置偏僻,周边基础设施不完善。受标签效应和贫困集中化效应的影响,这些社区的边缘化、贫困化风险较高,容易出现社会隔离和社会秩序问题。这显然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初衷相违背,无法实现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有效结合。一些地区,如青岛已经开始试行保障房嵌入到商品房建设布局中的政策。除此之外,在严格准入制度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将中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并针对不同支付能力的家庭设立不同租金标准或进行不同方式的补贴。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夹心层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且能够增加、丰富保障房社区住户的社会层次,避免社区贫困化。针对经济情况较好家庭征收的额外租金,也可以增加相关部门收入,以便进一步投入到保障房社区的管理和维护中,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顶层设计”保障房体系
自2008年以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就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控房地产市场秩序下发了29个文件。虽然文件对如何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有一定关注,但总体上还没有系统化的规定。通常是遇到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整体思路不明确,缺乏 “顶层设计”。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将达到20%左右,迫切需要一个完善、明确的整体方案。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监察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民政部等多部门,统筹考虑具体问题,为我国住房保障的范围、方式、机制、目标和原则提出系统性框架设计。按照统筹兼顾的方法进行保障房体系的顶层设计,能够有效识别目标群体、确立保障方式、减少政策的盲目性和风险成本,以公平有效的分配确保大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能够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长治久安和经济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