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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理解所有制的混合与国有经济“三力”

作 者:刘瑞       来 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摘要】改革后的国有经济浴火重生,打破了西方主流经济学有关市场经济即私有制经济的教条。国企成功是因其制度优势: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唯一经营目的,具有内在的组织协调性和利益共同体,采取了市场经济通行的治理方式即两权分离下的委托代理制。但国企成功不等于已近完美,还要通过混合所有制继续市场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满足国企和民企各自不同的需要;混合经营公司引导和改造民间资本,可以增强我国经济基础和实力;将利益内部化,可以降低国资与民资的外部利益冲突;可以避开国际垄断资本政治集团对我国企业加入经济全球化的打压限制。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 国有经济 中国经济 国家经济安全监测体系

  【中图分类号】F120.3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三力”(经济实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同时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何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一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理论议题。

  中国国有经济崛起打破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教条

  从历史上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主体——国有经济,最初是从没收外国在华资本、官僚资本以及民族资本的社会主义改造三条途径而形成的。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的巨大投入进一步壮大并充实了这个经济实体。从1957年完成“一化三改造”算起,到1978年,以当时的统计口径计算,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总额从924.7亿元增加到7341.6亿元,20年间我国国有经济资产增加了7.9倍,从占社会总产出比重57.6%上升到107.2%;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发展到53.74万家。①中国从1979年开启了伟大的改革开放时代,国有经济改制自此启动,到2004年,国有企业的总资产达到300972.55亿元,占社会总产出比重188.3%。当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数为26.3万家。②到2008年,国有企业的总资产增加到398108.27万亿元,占社会总产出比重132.4%。4年之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总数降为22万家。③这就意味着,改革开放后30年,国有企业在数量上虽然减少了60%,但是国有资产总量却提升了50多倍,国有经济在质量上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这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主体无论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市场经济时期都得到了发展壮大,而且在市场经济时期发展得更快、更好。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主体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中取得了成功。这种成功不仅在实践中证明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能够兼容,而且在理论上颠覆了西方经济学的基本教义之一,即市场经济是私有经济。按照这个主流教义逻辑,市场经济中的个人都是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市场竞争活力依靠这些经济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因此市场结构一定是产权私有,而且要量化到个人,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④市场经济的第一个前提就是私有制。⑤自由市场经济的两个基本特征是生产手段的私人所有制和禁止动用任何来自人际关系的暴力。⑥依此逻辑,国有企业因为是社会人人所有而实际上人人都不所有,因此无法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如果要生存就必须要借助政府的扶持和依靠垄断地位获得稳定收入。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应当是公有制。因此,即使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从积聚到集中,直至采取总资本即国家资本的形式,且已经为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作好了准备,但这种国有化依然不是社会主义的,充其量是冒牌的社会主义。⑦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的政权性质依然是资产阶级的,即经济基础依然是私有经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商品生产既然被消除,自然,市场经济也就不复存在。

  因而,尽管西方主流经济学与马克思经济学存在许多对立,但是对公有经济(它的实现形式为国有经济)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壮大却是持同样立场的。然而,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及其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证明了公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这就不得不引出严肃的理论思考。

  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前,并不是没有其他国家尝试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具代表性的是南斯拉夫的市场社会主义。南斯拉夫与中国一样,从开始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到发现苏联式的计划经济存在许多弊端,然后改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经历了长达30多年的改革开放。⑧但是众所周知,在今天地图上已经找不到南斯拉夫这个国家了,南斯拉夫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复存在。南斯拉夫的改革未能成功,有复杂的内外部因素,但是从它最基本的公有经济或国有经济的改革来说,它推行的是放弃国有经济,改行的是工人自治经济,实际上是集体经济。这种工人自治的集体经济,强化了微观层面的决策民主,但是却淡化了作为社会化大生产必然产物的宏观层面生产资料公有的制度优势。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固然包括集体经济,但是其基石在于强大的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具有许多优越性,但最主要的还是它是构建强大的社会主义政治力量的物质和经济基础。没有了这个国有经济基础,而依靠于自治的集体经济,或者是依靠分散的民间资本,社会主义国家是立不起来的。消逝的南斯拉夫便是明证。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⑨

  中国国有经济成功的原因

  中国的国有经济之所以取得成功,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国有经济改革的原则确立看,国企改革十六字方针非常重要;从国有经济改革的策略选择看,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是极具智慧的;从学理层面看,国有经济的成功是因为采取了适合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治理机制和坚持了一定的制度优势。归纳起来如下:

  国有经济并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唯一经营目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之所以认为公有经济将是人类最高的经济形态,不是因为意识形态的偏好。实际上在19世纪末,西方就已经出现了俾斯麦式的国有经济,但是他们对此不屑一顾。他们看到的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极大发展的社会化生产力与私人占有之间存在无法克服的矛盾及其冲突。这种矛盾在现实中的一个表现是:私人的商品生产经营目的是商品价值增殖,也就是通常说的利润最大化,但是社会大众最关注的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使用价值,也即通常所说的满足人类的需要,而不是价值,因此私人企业目标与社会大众目标在现实中必然会发生碰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作为商品生产经营组织自然会从事价值生产,赢利是正常的动机之一。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是经营国有资产的基本要求,但这些都是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因为它的国家“老板”把社会大众目标列为考核目标并转达给国有企业,所以,国有经济不可能把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经营动机。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国有企业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双效益。2008年以后,中国政府为加强房地产调控推出了建设保障性住房政策,以微利限制开发商,以低价提供给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民营开发商响应者寥寥无几,而国有企业则成为建设保障性住房的主力。同样作为暴利行业的开发商,其间的态度差异让人深思。金融危机以后,美国开启了医疗保险制度全民化改革进程,因为现存的私人医疗保险制度被认为是极其低效的,原因就在于:“大笔的金钱不是花在提供医疗上,而是花在拒绝提供医疗上。”但是,美国的医改阻力重重,至今进展甚微。⑩国企对社会的贡献,绝不只能用价值来衡量。

  国有经济具有内在的组织协调性和利益共同性,这是抗击外部市场无序冲击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分析19世纪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时就发现,社会化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个别工厂中的生产的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的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如今到了21世纪,个别工厂生产的组织性已经扩展为跨国性集团的组织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一国境内的经济对立性,但将境内过剩危机转移至境外则加剧了全球经济的对立性。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危机生动地呈现了这种场景。相反,我国国有经济具备内在的组织性以及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再加上社会主义国家强大的宏观调控制度优势,使得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内部组织性与企业外部竞争无序性的对立大大降低。要承认,各个国有企业之间在市场竞争中依然有自身小团体利益,这些也会引发利益之争。但是小团体利益之上有大团体利益,大团体利益之上有国家最高利益,这种内在的组织性和利益共同性决定了利益之争不会发展成为利益对抗。这种制度性安排,其间也包含许多错综复杂的非制度性安排,是目前理论分析尚未完全解释得清楚的。但是这种属性是定然存在的。尤其表现在大灾大难来临的时候,国家一声令下,冲在前面的定然是国有企业,尽管冲上去的企业将会因所支付的费用挂账不能及时得到补偿而蒙受损失。一般而言,国有企业不是经济危机的肇事者。而2008年波及全球的世界金融危机正是由美国的私人企业制造的。

  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政府常常阻挠中国国有企业参与海外投资和资本并购,这是一种选择性制裁。实际上,这些国家也有一些国有企业到海外投资和并购,为何唯独阻挠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并购?以国有企业为借口来干涉中国加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在某种意义上正说明了西方国际垄断资本看到了中国国有企业的这种制度优势,并产生一种集体忧虑,担心中国的经济崛起会改变由它们一手垄断的世界经济与贸易格局。中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选择,坚持发展国有经济,势必会与受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主导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冲突。这是我们面临的现实挑战。

  国有经济采取了市场经济通行的治理方式即两权分离下的委托代理制,从而解决了所谓产权虚置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正当性问题。在苏联式的计划经济中,国有经济组织形式采用依附于行政管理机关的工厂制,这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来是产权不清晰,在市场竞争过程中无法承担独立的责任。经过各种实践探索,中国最终选择了基于两权分离的委托代理制作为国有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这种制度首先设置一个国有资产的总代表将所有权集中,再以委托人身份出资组建或控股国有企业,然后选拔经理人来经营国有企业,并设置权责利相统一的考核体系,层层委托,层层代理。并在委托代理制度下,延伸出各种更加具体的组织形式。通常所说的股份制只是这种制度的其中之一。两权分离的委托代理制可以容纳所有的组织形式,从全资、独资到有限责任、无限责任,等等。委托代理制的运转高度依赖制度安排,随着国有经济治理机制的逐步健全,我们会创造出世界上最优的国有经济组织形式。

  国有经济采取两权分离的委托代理制,打破了市场经济即私有制经济的西方主流经济学教条,同时也证明:其一,市场经济繁荣的关键是竞争,与产权的性质无关。实际上,社会化大生产出来的产品已经难以辨认是你的还是我的了,私人产权的固化只能起到阻碍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作用。只要国有企业产权清晰、经营责任到位,一样可以参与竞争并承担后果。而且,产权的多样化更加有利于竞争的展开。其二,政府监管市场的裁判员身份可以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身份隔离开来。现代私有企业制度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环境,采取的是股东大会代表投资人利益、董事会委托管理层管理企业的治理模式。实际上,只要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与市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员隔离开来,一样可以保持竞争环境的公平。其三,只有建立起命运共同体的企业才能获得成功。每个人如果在企业内部专业分工的情况下不放弃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会妨碍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企业内部结成利益共同体是私有制企业克服私有产权缺陷的一个创新,它在日本的企业制度中充分显示了竞争优势。我国的国有企业天然地具有这种命运共同体的制度特征,从而产生出竞争力。

  国有企业:成功但并不完美

  当然,改革开放30年后国有企业的重新崛起和成功,并不意味着国有企业已近完美了;一方面,国有企业官僚化的老毛病还存在,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学习私有企业的治理模式也产生出相应弊端,如“大企业病”、“内部人”控制、过分追逐利润而造成对社会责任的漠视,等等。

  笔者曾经指导博士生一起做过有关国企与民企、外企竞争力对比研究,用指标评价方法对三企的各自竞争力进行了比较和计算。结果发现:最近10年以来,国企在规模、产能和增长潜力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但在运营和稳定性方面弱于民企或外企。对制造业、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中的三类企业状况做进一步的比较分析发现,国企、民企和外企各有优势。一般说来,国企的经营效率要高于财务效率。这意味着国企内部的管理还比较粗放,还需要加强精细化管理。

  因此,国有企业面临继续改革的任务。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和治理完善来解决目前国有企业的现实弊端,才能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所具备的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今天,我们已经不再担心国有经济是否与市场经济兼容,而是担心国有经济能否既保持它的制度优势又能在市场经济中做大做强。如果这个担心解决了,国有企业可以做成百年老店而又基业长青。

  党的十八届三中会提出,下一步国有经济的改革取向是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这是对国有经济发展提出的意义更加深远但也是任务更加艰巨的要求。从学理层面理解,混合所有制是指两种以上不同的所有制企业采取联营、合作、参股、合资等形式而组建的一种企业经营组织模式。假设有两种不同质的、纯的所有制形式,并各自具有自身的优劣势,那么为了获得市场竞争的成功,两者结合起来发挥联合优势,便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主因。问题是:谁是发起方和主要出资方,谁就是混合所有制的主导方和控制方。

  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的结合而成混合所有制的历史要从德国算起。在19世纪末,普鲁士政府对私人经营的铁路、烟草行业等实行国家收购,组建混合经济公司或国营公司。在这个制度下,一部分股份属于私人资本家,另一部分股份属于国家;国家可以给自己保留多数股权或少数股权,还可以使人同意给予自己某些特权。德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此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多国开始采用这种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西方国家一种时髦的企业制度创新。尤其是在英国工党主政时期和法国社会党主政时期,混合所有制经济达到了历史上的高潮。就国营企业占各自经济比重而言,上世纪80年代初期,奥地利达到24%,法国达到23%,意大利为20%,英国为16.7%,联邦德国达到14%。但是随着80年代中期新自由主义的兴起,西方发达国家出现“去国有化”浪潮,一直持续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西方发达国家为了拯救陷入债务危机的私人公司,纷纷出手以国家注资入股的方式解救问题公司。美国财政部对处于债务危机中的两房企业、美国国际集团、花旗银行都以认股的方式实行混合所有制,对申请破产的美国通用汽车集团以债转股的形式收购,持有了60%股权。显然,从本质上说,西方的混合所有制是国家政策实现的工具,国有化是化解危机的权宜之计,但同时混合所有制也成为了市场经济中企业制度模式之一,操作层面的经验值得学习。

  中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不同于西方

  今天我国提出的国有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混合所有制相比,需要明确几点关键的区别:

  这是两种制度基础不同的混合所有制。西方资本主义实行的是私人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政权是资产阶级性质。因而国家出于各种目的而对私人资本收购形成混合经济,推行国有化,都是国家资本主义的行为,并不改变其制度属性。“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有资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相反,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政权是无产阶级性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结合,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并不会改变其制度属性。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逻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过来影响、作用于经济基础。看一个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属性如何,首先要看其是在什么经济基础上产生,再看是受到什么性质的国家政权影响,而不能简单地与两种类型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划等号。

  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原因有差别。西方主流经济理论认为,实行混合经济或国有化的动因是解决市场不能有效提供公共产品问题,以及当出现危机而大型私人企业又不能倒的特殊情况。因此,西方国有化的政策推行主要是在公共产品领域,以及在严重经济危机爆发之后大型私人企业陷入困境时,由政府伸出财政资金援助之手。当企业度过危机后,企业还可以从政府手中赎回股权。如2008年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财政部对花旗银行的援助案。我国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首先是出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混合所有制所覆盖的领域绝不仅限于公共产品领域,也不是专门用来对付经济危机。在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当说另有深意。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不同的风险。在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面临两个风险:一是财政债务风险。因为政府要向收购的私人企业注入巨资,会加重财政债务负担,因而混合所有制会将私人债务危机转化为政府债务危机。其二是政府道德风险。组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政府的角色由市场裁判员转化成运动员,当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出现劳资纠纷等矛盾冲突时,政府作为利益相关方就处在了资方位置上。政府既要扮演裁判员、调停人的角色,又要扮演运动员、当事方的角色,势必会带来角色冲突,产生政府维护公平正义两难风险。而在我国将要大力实施的混合所有制中,参与当事人都是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以平等身份参与混合所有制组建,政府则扮演居间调停人的角色,因而可以避免道德风险。又因为一般是企业自愿参股,是合作行为,因而就可以直接避开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但是也可能会出现不同于西方的一些风险:其一,非国有资本操纵股份掌握话语权而改变企业国有属性从而通过“后门”实现非国有化的风险;其二,内部利益冲突风险。这些风险需要在实践中加以验证并给予防范。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推进到结构升级换代阶段,发展混合所有制存在广泛需求。从国企方面看,要扩大资本增强竞争力,需要更多的投资者,尤其是战略投资家;完善国企内部治理机制需要借助外力,通过引入管理经验成熟的民间企业,可以帮助提升国企内部的治理结构和水平;以合资合股方式吸收中小企业创新技术,可以增强国企的创新能力;在传统的国企自然和经济垄断领域通过引入混合所有制形式,可以缓解由于必要的垄断而带来的社会压力,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在民企看来,国有企业所具有的人才优势、经营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都是民企十分渴求的,加盟国企有助于民企的迅速发展壮大;国企与民企的结合涉及股权制度的调整以及产生一系列的后续调整变化,将会以倒逼方式迫使国有企业加速引入市场机制,替代过去习以为常的官僚化治理机制。早在20年前,在比较了各种社会主义企业的改革模式优缺点、尤其是国家社会主义模式(国家所有制)与工人自治模式(集体所有制)优缺点之后,波兰的马克思经济学者布鲁斯就提出:“市场社会主义的唯一现实情形看来是一种混合经济,其中,不同形式的国有企业逐渐在平等基础上与私人企业和合作企业进行竞争。”

  从社会层面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满足更广泛的需求:第一,通过国企发起混合经营公司可以引导、改造民间资本,使其更好的发挥经济作用,增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和实力。我国在改革开放中诞生的民营企业,与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之前的民族资本主义有本质区别。民企老板绝大多数接受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有的身份就是共产党员,他们积累的财富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息息相关的,这会构成他们对基本经济制度的认同感。但是受市场经济规律的驱使,他们在具体经营事务上,往往利字当头,追逐利润最大化,经营意识强烈但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同时,多数民企采取的是家族式企业经营方式,创业不易但守业更难。因此,通过混合经营方式,可以帮助民营企业提升本身的素质。第二,通过混合所有制形式,可以将利益内部化,降低了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的外部利益冲突。自从国企在改革开放中崛起之后,我们看到国企与民企的利益之争也在频繁发生。上世纪90年代,由于老国企的疾病缠身,多数情况下是新生的民企救助国企。到了21世纪第一个10年,处于发展停滞状态的民企又困难重重,与重生的国企在许多经营领域产生了利益摩擦。化解各自的利益摩擦当然需要有外部政策环境的调整,尤其是政府要消除所有制歧视政策。然而通过国企与民企的联合,将昔日的市场竞争对手转化为合作方以至命运共同体,就会直接降低利益摩擦机率,形成国民共进共赢的格局。这对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是十分有利的。实际上,公有制经济的制度设计本来就是将市场主体的外部利益冲突转化为内部利益和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混合所有制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立有效的公有制经济的探索形式,是将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私人利益如何结合得更好的探索形式。第三,通过混合所有制可以避开国际垄断资本政治集团对我国企业加入经济全球化的打压限制。目前,国际垄断资本政治集团对我国国有企业进入资本并购领域严防死守,但是对我国民营企业则宽容许多。因此,为了顺利推进我国实施的“走出去”战略,可以通过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方式向海外进行业务拓展和资本并购。当然,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之道是推动美国等西方国家取消所有制歧视条款,但在国际游戏规则没做修改之前,我们不得不进行自我调整。

  发展混合所有制还要在制度细节上周全考虑。我国在改革开放伊始,就有与外国资本的混合所有制经验与教训。与外资混合经营的方式最初是“三来一补”,以后是“三资企业”,再到资本并购重组。这些市场经济所熟悉的混合经营模式完全可以运用于国企与民企的混合经营方式。但是,由于内资与外资的区别以及依循国际惯例的要求,不是所有的经验都适用于现在的国企与民企的混合经营。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一个基本事实:30多年来,与外资混合经营的负面效果也已呈现,我国一些长期自我培养起来的较具优势的行业和产品品牌在合资过程中被蚕食掉了。因此有几点问题是值得讨论的:其一,是否国企都要推行混合所有制度?哪些领域需要保持国有独资?其二,谁来主导混合经营?是国企还是民企?这涉及到混合所有制之后的经营主导权谁来掌控。目前似乎是国企主导混合,由国企发起邀请民企参股注资,这种话语权掌握在国企之手对增强国有经济的“三力”更有利。这样做是符合深改决议精神的,但是否能被民企接受是一个问题。其三,混合所有中的股权比率是多少?如果从保持国有经济的“三力”角度考虑,国有股权比率必须占据优势。其四,随着混合所有制运转起来之后,股权比率发生改变如何处置?“三资”企业在后期发展中就大量出现了股权变更带来的企业纠纷问题。国企与民企在混合经营中也将会发生蛇吞大象的故事,而如何处置这些情况?

  应建立国家经济安全监测体系

  我们已经积累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经验教训,但依然有许多新问题、新挑战。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是继续国有企业市场化下一步行动方向;另一方面为防止借推行混合所有制而塞进已经被深改决议所明确拒绝的“私有化”方案,有必要设立国家经济安全监测体系,在其中设立国有经济比率以及混合所有制中国有股权比率的底线指标,以便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实现通过混合所有制增强国有经济“三力”的目标。国家相关机构及时制定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具体方案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