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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晓:中国可持续城镇化探讨

作 者:赵 晓       来 源:国研网《宏观经济》月度分析报告
  
  2012年12月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十八大精神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改革、民生、建设幸福中国依然是主基调。对比2012年和2013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这次除对经济改革有更深入的表述外,多了一条就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这已然向我们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新型城镇化已被力求开辟改革新局面的新一届领导集体选为了改革的突破口。概括起来,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追求有“质量”的城镇化,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镇化不再是土地的城镇化,还包括农民的市民化;二是城镇化不能再一味“摊大饼”,而是还要土地“集约化”;三是城镇化不再是农民土地“被城镇化”,而是要让农民也分享到城镇化的“红利”。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可能的改革措施会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第一,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提高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就是个明确无误的信号。近日,提高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已提上议程,但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肯定不会止步于此,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物权流转、土地市场的交易主体改革,甚至土地“农转非”的市场化过渡,都是值得期待的;第二,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开放异地中考和高考将是首选。在保持小城镇和县级市对农民入户敞开的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还将逐步向大中城市推进,因为不改变户籍与城市公共福利挂钩的现状,农民市民化就无从谈起,随父母去大城市的孩子们的中考、高考烦恼就难以消除;第三,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农村社会保障由“量”到“质”的提升,围绕建立城乡统一保障制度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第四,配套财税体制的改革,财政收入要向地方倾斜。这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改革户籍制度的配套措施,再清楚不过,不改革财政分配体制,地方政府就没有足够财力和动力为非户籍人口提供同等的公共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