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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成为尖锐话题,以“乌坎事件”“香河圈地事件”等为代表,近年来各地频繁出现因向农民征地补偿不足或强制暴力征地而引发的纠纷直至冲突。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党不断推进相关法律构建与政策的出台,完善农地保护,捍卫农用地和农民土地的利益。2003年3月《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把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07年《物权法》明确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的法律地位;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2010年1月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了一个相对规范、统一的法律制度;2012年,温家宝总理在2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今年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直至近日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以及不会等待太久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出台,我国农地法律、政策保护网即将织成。
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具体的修改条款尚未透露,却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专家认为,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正将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提供空间,国家相关立法正逐渐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