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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创签订协议强制戒毒 期限一般不少于半年

作 者:       来 源:合肥晚报
 

  为了鼓励吸毒成瘾人员主动戒毒,安徽省首创“戒毒协议”,即吸毒成瘾人员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协议,即可根据双方约定实行协议式戒毒,期限一般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两年。

  第27个“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昨日,记者从省戒毒局获悉,为了鼓励吸毒成瘾人员主动戒毒,安徽省首创“戒毒协议”,即吸毒成瘾人员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协议,即可根据双方约定实行协议式戒毒,期限一般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两年。据悉,这项举措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了解,自愿戒毒模式由于时间较短,仅侧重于生理脱毒,无法有效控制吸毒者觅毒行为,只有强制隔离戒毒的封闭式管理,才能彻底隔断毒品来源。

  为鼓励吸毒成瘾人员主动戒毒,我省首创“戒毒协议”。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可主动向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进入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所同意接收的,与吸毒成瘾人员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权利义务等事项等签订书面协议。

  目前,安徽省在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收治对象和区域划分上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进行了统一规划,分别是位于蚌埠的省蚌埠戒毒所、位于合肥的省女戒毒所和省戒毒所,位于宣城的省南湖戒毒所,初步形成了皖北、皖中、皖南的收治格局。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收治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