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个难啃的骨头,政治局会议发出指令: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由各地因地制宜地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
这标志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幕全面拉开。当然,随之而来的是城市对公共服务支出必然水涨船高,这将考验着各个地方政府的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能力。
农民工的市民化
事实上,6月6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已经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习近平在会议上说,推进人的城镇化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举措。他说,总的政策要求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城镇化是中国改革最大的红利之一,而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城镇化的最为重要的改革环节之一。”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指出,城镇化的实质就是农民工的市民化,这也正是户籍制度改革要解决的问题。
王珏林说,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不仅仅是农民身份的改变,最重要的是让农民工真正进入城镇,而与此同时城镇能提供给他们应有的公共服务。因此,可以预见“城市对公共服务支出必然水涨船高,户籍制度改革将考验着各个地方政府的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能力。”
让农民带着财产进城
记者注意到,从广东、海南等一些省市的实际动作来看,户籍制度改革的动作已经拉开,而摆在这些城市面前的问题正是如何保证公共服务的投入。
以全国外来人口第一大省的广东为例,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透露,广东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将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作为重点研究课题,正在组织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题研究。徐少华透露,广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包括一次性成本13.41万元,每年公共服务成本6581元。而预计2013至2020年,广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将超过3万亿元,年均增长约12.5%,年均新增投入达450亿元。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向媒体表示,在现行财政和事权划分体制下,农民工市民化产生的各种社会成本,主要靠输入地城市政府自行消化。这使城市政府承受较大财政支出压力,这是城市政府不愿向农民工开放户籍的根本原因。
面对这块“难啃的骨头”,30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有专家提出,配套改革包括盘活农村承包地、宅基地,让愿意进城的农民带着财产进城,不但可以带来巨大消费能力的释放,还意味着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等大量资源的更充分利用。
户籍制度变迁
1958-1978年 控制居民户口迁移期
1979-1994年 户籍松动与过渡期
1995-2001年 户籍改革起步期
2002-2012年 城乡一体化户籍构建期
2013年至今 打造构建新型户籍制度
到2020年 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记者 于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