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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 者:谷春立       来 源:学习时报 第13版:领导论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进入发展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艰巨任务。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切实抓好社会管理的主体、客体和体制“三位一体”建设。

  强化主体建设,切实解决好社会管理“谁来管”的问题。主体是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应当包括以下五大主体:一是公权主体。公权主体主要指党政机关及行使公权力的部门。各级党政机关是社会管理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调动公共资源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现社会管理,在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发挥好引领、激励、监督和服务作用。二是维权主体。维权主体主要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各自阶层共同利益的代表,通过了解本阶层群众利益诉求,协调与社会各方面关系,协助党委政府发挥协同作用,推动社会管理。通过积极建立职工工资协商制度、推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活动、关爱妇女儿童行动等多种载体,主动为所代表群体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社会服务主体。社会服务主体主要指科协、文联、社科联和各种协会、商会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科协、文联、社科联是所在社会群体公共利益的代表,也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这些社会服务主体通过积极开展科学普及、文化惠民、知识讲堂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四是财富创造主体。财富创造主体主要指各类企业。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管理的参与者。企业通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放心合格产品,既能维护企业内部的和谐,也能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五是自治主体。自治主体主要指社区、村屯等自治组织。社区、村屯是基层自治系统,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着基础性作用。通过发挥社区、村屯居民自治优势,倾听了解群众呼声,化解各种内部矛盾;通过构建服务平台,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满足居民日常化生活需求;通过开展志愿行动,帮助特殊困难群体解决困难。

  强化客体建设,切实解决好社会管理“管什么”的问题。客体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对象和载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通过主体作用于客体才能实现。第一,全面建立倾听表达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倾听和受理机制。一是畅通信函诉求。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群众利益诉求信箱和市长信箱,确保群众可以随时通过信箱把利益诉求反映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二是畅通电话诉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诉中心受理电话投诉功能,方便快捷受理群众利益诉求。三是畅通网上诉求。建立群众利益诉求及社会服务监督网,对群众各种利益诉求实施网上受理、网上交办、网上跟踪、限时督办、综合考评。四是方便信访大厅诉求。在各级群众利益工作部设立诉求中心,现场受理群众利益诉求。五是完善社会诉求。通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第二,全面建立调处解决机制。一是强化单位内部调解。在企事业单位广泛建立调解机制,群众一旦有利益诉求,首先在单位内部进行调节。二是强化社区咨询调解。在各个社区建立咨询调解机构,对辖区内的居民提供心理、政策等咨询服务,把群众利益诉求解决在基层。三是强化社会组织调解。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并使其在群众利益诉求调解中发挥作用。四是重视特殊代表调解。经常性地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解。五是推动法律调解。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对群众利益诉求进行调解。六是加强行政调解。实施上述各种调解后群众仍不满意的,由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调解解决。第三,全面建立依法解决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作用。坚持党管社会管理,统筹协调社会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与社会经济组织、党员与人民群众“全面联系”。二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体作用。对于普遍存在问题或广大人民群众比较集中的利益诉求,政府要通过制度建设加以解决。大力推进各级政府由服务经济发展向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转变,系统实施执政为民造福工程、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工程、群众利益增长机制工程。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协同作用。要大力发展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做到哪里有群众利益诉求,就在哪里培育社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哪里有什么样的利益诉求,就在哪里培育什么样的社会企业和社会组织,使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成为其所代表社会阶层利益代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四是充分发挥公众参与作用。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探索建立专项听证、民主恳谈、民主议事等多种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形式和载体。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好“怎么管”的问题。按照群众利益有所呼、党委政府社会积极办的要求,以“小政府、大社会”为方向,全面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一是建立大部制社会管理体制。纵向上建立四级社会管理体系,成立市社会管理委员会,将涉及社会管理的工作部门进行统一整合,对社会管理事务实施统筹管理,并在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成立相应社会管理服务机构;横向上建立社会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的大部制社会管理体制,在社会管理委员会设立群众诉求工作部、群众诉求督查部,设立投诉督查中心、社会咨询救助中心、涉法及民诉官案件登记援助中心,设立综合协调指导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网络监督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群众利益诉求应诉办公室、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二是加快转换政府职能。按照把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变为经济社会建设型政府的要求,全面增加各级政府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市级主要负责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统筹和领导;县(市)区主要负责公共服务;街道(乡镇)全部剥离经济职能,主要负责对经济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尤其是“两新”组织的党和群团基层组织建设,重点解决以单位(法人)为对象的社会服务;社区(村)主要负责以家庭和居民个人为对象的社会服务,重点受理解决群众以家庭为核心的日常生活利益诉求。三是全面推进政社分开。按照政府职能与社会职能分开要求,把政府不该管的社会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承办。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创造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需求,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众多社会企业和社会组织更好地提供社会服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日常管理监督。

  总之,当前社会管理创新亟待通过主体、客体和体制“三位一体”建设,创新找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有效实现方式,从而能有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向谁说”、“谁来办”、“怎么办”的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问题,使党委和政府执政为民宗旨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组织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到,从而实现社会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具体化,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作者系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