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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理论的意义与价值

作 者:何星亮       来 源:光明日报

 

  2011年,笔者作为哈萨克斯坦最高学府法拉比国立大学国际关系博士生合作导师,应邀前往该校为国际关系博士研究生讲课,主要讲中国文化和中国对外政策。应该校教授的要求,就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理念为博士研究生作了两次讲座。听课的研究生很感兴趣,其中一位名叫杜曼•杰肯的博士研究生,还准备就胡锦涛提出的“和谐世界”理论为题撰写博士论文,由此可见“和谐世界”理念在国外的影响力。
  “和谐世界”的理念是在“和谐社会”理念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2005年4月雅加达亚非峰会上,胡锦涛主席在讲话中提出,亚非国家应“推动不同文明友好相处、平等对话、发展繁荣,共同构建一个和谐世界”。同年7月,胡锦涛出访俄罗斯,“和谐世界”被写入《中俄关于21世纪国际秩序的联合声明》,“和谐世界”第一次被确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共识,标志着这一全新理念逐渐进入国际社会的视野。2005年9月15日,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了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和谐世界”的深刻内涵。2006年4月23日,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协商会议上,胡锦涛又发表了《促进中东和平,建设和谐世界》的讲话。
  “和谐世界”理念是在中国崛起、国际冲突不断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它是希望化解国际冲突、谋求和谐国际关系的理念。“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和实践,是中国和平主义和合作主义的具体体现,是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对维护世界和平负有重大责任的体现。“和谐世界”理论的本质是求同存异、互利共赢、共享太平。“和谐世界”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三点:多极性,即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互利性,即坚持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包容性,即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
  “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理论是在立足中国、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理念之一是《中庸》所说的“致中和”,“中”即“中正”之意,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公平正义”。“和”就是“和谐”、“仁和”的意思。“中和”就是“中正和谐”或“中正仁和”之意,“致中和”就是以“中正和谐”或“中正仁和”作为国家、社会和个人行为活动的最高准则或境界。《中庸》还说“致中和”的目标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也就是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彼此尊重,和谐共处,互不相害。在国际关系上体现“中和”理念的就是《尚书•尧典》中提出的“协和万邦”,也就是“和而不同”、彼此尊重。“中正和谐”作为中华民族独创的精神财富,为新时期中国外交构建和谐世界提供了理念基础。处理国际事务应该公平正义、不偏不倚,国际关系才有可能融洽,世界才有可能和谐,天下才有可能太平。
  任何一种理论或理念,既要有深厚的文化传统,又要有时代的社会需求;既要立足本国,又要放眼世界,才会具有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才会被国内外所认同。“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理念,之所以能够被国内外普遍认同,正是具有这些基本的条件。
  (作者为国务院参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