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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率先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贯彻落实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作 者:       来 源:新华炫闻

  2015年10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全局系统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蒙古自治区食药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路,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改进作风为抓手,继续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信息化监管平台,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内蒙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区食品安全知识网络培训视频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的直属局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食品监督管理相关部门,会议中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清华大学食品药品安全可视化传播基地—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签署了全区食品安全知识网络培训战略合作协议,并宣读了食品安全网络培训方案。

  方案要求全区于9月18日起正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网络培训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勇强副局长重点分析了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知识不足的现状,结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人[2015]2号),鼓励食品监管人员及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充分肯定了食品安全培训对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充分肯定了食品安全知识网络培训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地域分散、师资匮乏、教学成本高等问题的最佳方式。张勇强副局长就此次全区食品安全网络培训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

  二是认清形势,充分抓好食品安全培训,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程;

  三是要求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确保此次食品安全网络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层层把关、步步督导,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主要内容之列。

  食品安全监管工程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的常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清华大学食品药品安全可视化传播基地—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的合作,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正做为一种推动力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中得以运用。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心以新《食品安全法》颁布落实为契机,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应对新挑战,为建设“食品安全内蒙古”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