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提升公众参与水平,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党和政府多次强调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社会管理总要求。习近平同志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同做好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社会管理总要求中的第一条就是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社会管理的理想状态不仅仅是能够“管住”,更重要的是要“管好”和“管活”。中央多次重申,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个格局包括了党委、政府、社会、公众不同的主体,只有在管理主体中真正达到“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社会管理在实践中才可能取得良好效果。社会管理不仅包括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规范社会的维度,也包括社会公众进行利益诉求、通过制度渠道进行广泛参与和自治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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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众参与促进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