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我国下一个五年将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的发展仍然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样一个时期里,“经济新常态”的归纳与表述,使人们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概括与把握更有韧性,更有潜力。同样,在经济之外的更广泛领域,也迎来了社会发展“拐点”的深刻内涵。
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互相促进
按照社会学的观点,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包括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总是嵌入社会结构之中,与之息息相关,相互影响和制约。当一个国家的经济行为以及相应的经济结构发生变化,或者说,经济增长的方式、过程、结构等方面开始调整,这势必会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结构、社会行为以及社会环境发生联动,形成相互影响与制约的效应。这一方面意味着,经济结构的变化直接会影响社会结构的变化,或者反过来,社会结构的状况也会制约和影响经济结构变化的深度与广度。另一方面,经济状况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既深且远,既构成人们价值和行为取向的约束条件,也会影响到人们对社会发展的期望和信念。
事实上,如果对经济发展状况的监测与经济问题的预测脱离具体的社会发展环境,那么,人们不仅难以有效把握经济发展的监控与预测,而且还会由于对社会情势的把握不准而使得一系列政策产生各种“非预期性后果”。这样一来,非但不能使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而且还会产生更为严重的经济问题乃至社会危机。所以,正确认识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与环境,并理解人们在新阶段中的社会行为以及社会态度,对于我们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我们的“中国梦”,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小康集体意识初步形成
在近年多次的调查中,我们深切地感到,人们的一些重要的期盼,已经不再是基于温饱的点点滴滴,而是提高生活质量的方方面面;人们的一些重要的关注点,已经转移到国家宏观的形势、社会与政治参与的程度以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人们对一些重大的或者说敏感的事件与信息的获取与知晓,也已经不再主要是口口相传,而更多的是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强大工具传播,并很快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另外,人们的一些重要诉求,也主要放在住房、环境质量、食品安全、物价水平等关乎民生的基本问题以及自身权益的保护。
第一,实现社会公正的期望日趋强烈。改革以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增长,收入差距拉大已是不争的事实,资源获取和分配结构也呈现定型化特征,在此阶段人们的不公平感表现出一些新趋势,即不公平感不仅为利益受损者所有,同时也在部分获益群体中存在,从而形成一种社会多数成员敏感于自身得失的社会景象,其背后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以及有关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失当。在过去相当长时期,由于过于追求经济发展速度、高度依赖投资,造成了资本所有者在经济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状况,致使利润占国民收入比重过高、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占比过低以及劳动者社会流动性不足。这种收入分配格局若长期持续,容易导致两极分化,致使社会阶层和利益格局固化。而经济“新常态”所强调的创新驱动、规范市场、维护公平以及通过强力反腐倒逼公正的重要举措都将为打破利益垄断格局、实现社会公正提供全新契机。
第二,改善生活质量的意愿不断增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在新的经济社会环境下,人们的一些重要期盼已经发生转变。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即低收入阶段提高到社会发展更高层次需求的中等收入阶段,人们的诉求将更多地关注自己与周围社会群体生活质量的提高,强调经济增长的社会效益。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的旧模式下,我们全身心扑在扩大生产和发展经济上,顾不上安排生活,只能说提高了“生活水平”,还不能说提升了“生活质量”;在“新常态”下,终于有条件稍稍放缓脚步,回过头接应一下远远落在后面的生活安排,以便让生产和生活、经济和社会协调起来,共同前进。
第三,加强社会保护的诉求更为突出。在以经济增长为主导逻辑的发展模式和高速“转轮”下,不少群体被甩到了发展的边缘,成为弱势群体,如下岗失业工人、难以融入城市的“农民工”、失地农民、边远地区贫困人群等。这些群体的社会保护长期缺失和缺位不仅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而且也成为社会稳定大局的隐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保护的诉求也日益强烈。顺势而为,在新的经济模态下,中央强调要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通过制度化的社会保护,编制社会安全网,让弱势群体和底层民众分享改革红利已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面对人们重要诉求的转变,从社会环境的角度看,笔者认为实现中国经济稳健发展,需要尽快实现三个转变:价值体系尽快从“经济主义”向“整体生活幸福”的轴心转变,行为取向从经济利益主导向多元价值主导转变,民众心态从臣服于市场逻辑向回归社会属性转变。这不仅要求我们用平常心态面对经济的回落,在经济发展的社会意义上,它还要求我们重视对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的重新定位,并将个人与群体的社会心态和行为取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估系统中。由此,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市场的重新定位以及社会核心价值的重塑和资源分配方式的制度化等对于扭转人们的行为和价值取向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发展拐点条件具备
我们认为,出现中国社会发展拐点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中国的经济发展通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实现了温饱,并逐步走向小康与富裕。在这里,值得注意的一个指标是恩格尔系数。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之间为温饱,40%—50%之间为小康,30%-40%之间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根据统计的数据,在2013年,中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0%,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7%,说明我们国家在2010年前后已经摆脱了温饱问题,并在逐步走向小康和富裕。这种恩格尔系数变化的状况也可以从人们的社会态度上反映出来。在1987年我们做的一次全国城市居民的抽样调查中,我们发现,那时候人们最不满意的是物价上涨;在2015年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人们最不满意的社会问题是社会公平公正。这说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追求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
我们同时也认为,出现中国社会发展拐点的条件,还包括人们的一种被强烈驱动的感受:即对于民众来说,出于一种对国家的热爱和参与的责任,强烈地感到要改变现状,用改革来促进国家的发展;对于广大干部而言,他们也看到国家与社会在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出于对民族和对历史的责任感,也希望通过改革促进国家的发展,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事实上,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当上面与下面这种不约而同的期望与激动,和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以及由之所产生的更高层次的诉求交织在一起的时候,中国社会发展的拐点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和产生,一种万众一心奔小康的集体意识越发势不可挡。
总而言之,经济“新常态”和社会发展“拐点”已渐成现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要坚持“共享发展”,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可以说,报告全面而深刻回应了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特征和要求。我们要不断加深认识“新常态”所蕴含的机遇和挑战,做到认清大势,顺势而为;坚持发展,因势利导;主动作为,乘势而上。同时,在经济“新常态”的环境下,要更加重视社会发展的理念更新和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度不断协调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调整成为推动社会更好发展的新契机,而社会发展的转型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良好信念,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